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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定期評量專區

一、命題格式:【請以段考試題模板為依據】
(一)標題:統一使用16號,標楷體,粗體字,置中,內容如下:
新北市立南勢國民中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習評量  ____年級______科試題卷
範圍:___________  __年__班__號 姓名:_________
(二)紙張:以A4紙排版4面,為節省紙張,請命題教師控制版面(務必依照範例),最多不超過A3版面2張(4面)。
(三)請於每頁之頁尾註明: 第 頁,共 頁。
(四)原則上每科(每節)仍以45分鐘為標準命題。
(五)如需要讀卡請在試卷上標明
注意事項:
1.本測驗為電腦閱卷,請用2B鉛筆在答案卡上,填寫及劃記年級、座號,劃記錯誤者扣5分。
2.答案卡如有塗改,請務必擦拭乾淨,成績以電腦讀卡結果為準。

二、審題:
(一)繳交考卷前,請第二次段考該科命題教師進行審題,若兩次段考為同一位教師命題,則請同科教師進行審題。
(二)確認無誤後,於表格內(如附件一)簽名,與紙本試題卷一併擲交教務處教學組。
(三)試題雙向細目表暨審題表如附件一,請列印使用。

三、擲交考卷:
(一)繳交期限:請參考本頁面上方重要日期。
(二)電子檔:請寄至段考試題上傳信箱以利建置電子題庫。(為方便教務處整合及特教組製作特殊考場試卷,請同時繳交word檔及pdf檔。)
段考試題上傳信箱:sjx2003intel@apps.ntpc.edu.tw 
(三)電子檔統一命名方式為"學年度-學期-第幾次段考-年級-科目-題目卷/答案卷",舉例: 114-1-3-七年級-自然科-題目卷)
(四)紙本:試題卷(含試題雙向細目表暨審題表)、作答卷、解答卷(或答案卡【請劃記】) 一併擲交教務處教學組(請注意保密原則)。請務必準時繳交試卷。

四、考卷批改、讀卡及成績登錄:
(一)請於該科考試結束後,當日至教務處領取考卷進行批閱。
(二)若該科需要讀卡,請該科命題教師至教務處進行讀卡作業。
(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年4月19日北教國字第1000372960號函示:成績評量係屬教師專業自主之範疇,也是教師之責任,應由教師依據其教學計畫及目標決定其評量的範圍、方式及評分標準,並負責學生成績評量的完整過程。)
(三)請老師們於成績登錄期限前將成績登錄於校務行政系統中(請記得按提交),讀卡科目無須登錄,由註冊組統一轉錄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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