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獎助金
一、國中生申請資格國中生需同時具備:(1-3)
1. 身分與學籍條件設籍新北市,且就讀新北市立國中之學生。若為新北市教育局核定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國中生亦可申請。
2. 家境清寒條件(符合下列任一項)
(1)低收入戶:持有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。
(2)家庭突遭變故/失業經濟困難:符合新北市中低收入戶標準: 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 24,600 元。 全戶動產平均每人每年未超過 13 萬 5,000 元。 全戶不動產平均每人每年未超過 650 萬元。
3. 學習與特殊表現條件(符合下列任一項;實驗教育學生僅採計特殊才能)
(1)學業成績優異: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(學習領域)成績平均在 80 分以上。
(2)體育優異才能:最近 3 學年度內,獲縣/市級以上比賽前 3 名,或全國賽前 6 名(可參考指定盃賽一覽表)。
(3)特殊才能表現:最近 3 學年度內,獲縣/市級以上比賽個人獎項前 3 名,或全國賽前 6 名(民間檢定/證照不採認)。
二、國中生獎助金額國中生每人每年獎助金額為 60,000 元,包含:
1.助學費:7,500 元 × 2 學期 = 15,000 元。
2.生活費:4,500 元 × 10 個月(或按每月分配,全年 45,000 元)。
*注意事項*:若已接受其他政府機構或慈善團體之長期獎助,將扣除重複補助部分(但政府法定低收/身障生活補助或一次性獎金不扣除)。
三、申請流程與期程採用線上化申請,學生需備齊資料由學校統一送件:
1.準備應備文件(學生及家長簽章):
(1)申請表及獎助學金使用計畫。
(2)全戶戶籍謄本正本(該年 2 月 1 日迄今)。
(3)經濟狀況證明(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或全戶稅籍資料)。
(4)成績單或校內外特殊表現/體育獲獎佐證資料。
2.學校初審與推薦:國中每校可推薦 1 至 2 名送件。
3.學校線上填報:由學校承辦人協助轉成電子檔,於 115 年 10 月 5 日(星期一)16:00 前上傳至指定系統。
4.社工訪視與複審:
(1)教育局安排學校社工師進行實地家庭訪視與面談(拒絕訪查者取消資格)。
(2)委員會進行最後複審與核定。
1. 身分與學籍條件設籍新北市,且就讀新北市立國中之學生。若為新北市教育局核定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國中生亦可申請。
2. 家境清寒條件(符合下列任一項)
(1)低收入戶:持有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。
(2)家庭突遭變故/失業經濟困難:符合新北市中低收入戶標準: 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 24,600 元。 全戶動產平均每人每年未超過 13 萬 5,000 元。 全戶不動產平均每人每年未超過 650 萬元。
3. 學習與特殊表現條件(符合下列任一項;實驗教育學生僅採計特殊才能)
(1)學業成績優異: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(學習領域)成績平均在 80 分以上。
(2)體育優異才能:最近 3 學年度內,獲縣/市級以上比賽前 3 名,或全國賽前 6 名(可參考指定盃賽一覽表)。
(3)特殊才能表現:最近 3 學年度內,獲縣/市級以上比賽個人獎項前 3 名,或全國賽前 6 名(民間檢定/證照不採認)。
二、國中生獎助金額國中生每人每年獎助金額為 60,000 元,包含:
1.助學費:7,500 元 × 2 學期 = 15,000 元。
2.生活費:4,500 元 × 10 個月(或按每月分配,全年 45,000 元)。
*注意事項*:若已接受其他政府機構或慈善團體之長期獎助,將扣除重複補助部分(但政府法定低收/身障生活補助或一次性獎金不扣除)。
三、申請流程與期程採用線上化申請,學生需備齊資料由學校統一送件:
1.準備應備文件(學生及家長簽章):
(1)申請表及獎助學金使用計畫。
(2)全戶戶籍謄本正本(該年 2 月 1 日迄今)。
(3)經濟狀況證明(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或全戶稅籍資料)。
(4)成績單或校內外特殊表現/體育獲獎佐證資料。
2.學校初審與推薦:國中每校可推薦 1 至 2 名送件。
3.學校線上填報:由學校承辦人協助轉成電子檔,於 115 年 10 月 5 日(星期一)16:00 前上傳至指定系統。
4.社工訪視與複審:
(1)教育局安排學校社工師進行實地家庭訪視與面談(拒絕訪查者取消資格)。
(2)委員會進行最後複審與核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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