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新北市太陽之子教育基金會清寒優秀學子助學金實施計畫
一、申請資格
1. 基本對象:就讀新北市之國民中學在學學生。
2. 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:
(1)家境清寒: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如中低收入證明、家庭狀況說明等)。排除條件:全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超過當年度最低基本工資者。
(2)學業成績優秀:
a.前一學年成績平均達 90分以上。
b.新生說明:若為小六升國一、或下學期申請之學生,提供上一學期成績單作為審核依據。
c.未達標者:成績未達90分者,須附導師或學校推薦函說明其潛力,以供審核。
(3) 具備特殊潛能或資優特質:如語文、數理、科技創作、邏輯思考等,並經任課教師或導師具名推薦,說明學生之特質與潛力領域。
二、補助金額與用途
1.補助金額:每人每年補助金額為 新台幣 2 萬元以上、20 萬元以下,由審查小組依個案情形綜合核定。
2.補助用途:支應國中生學習及就學所需費用,包含學雜費、書籍費、文具費、學習設備費、課程費、檢定費、競賽費等。不補助項目:餐費、一般家庭生活費及與學習無直接關聯之支出。
三、申請流程與方式採「全年受理、分批審查」方式辦理:
1.學校篩選與推薦:由新北市國中端篩選推薦學生,學生填寫申請表並備齊資料後交由學校提報。
2.實地訪視:基金會派員親至學校與學生進行實地訪視。
3.專案審查:由基金會審查小組核定補助名單與金額。
4.通知與表揚:行文通知學校並舉辦頒獎儀式頒發獎狀。
5.款項發放:助學金交由學校指定承辦人員(如導師、註冊組)代領代管,再由學生/家長憑學習相關憑證依學校程序請領。
6.應備文件清單:
(1)申請書一份(需簽名蓋章)。
(2)當年度全家人口戶籍謄本一份。
(3)最近一年度全家人口所得資料(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及「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」各一份)。
(4)最近一年度全家人口財產資料(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一份)。
(5)前一學年(或上一學期)成績單一份。
(6)特殊才能或潛力領域佐證資料(獎狀、證書、作品照片或連結等)。
(7)附件一(個資同意書)與附件二(肖像權同意書)。
1. 基本對象:就讀新北市之國民中學在學學生。
2. 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:
(1)家境清寒: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如中低收入證明、家庭狀況說明等)。排除條件:全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超過當年度最低基本工資者。
(2)學業成績優秀:
a.前一學年成績平均達 90分以上。
b.新生說明:若為小六升國一、或下學期申請之學生,提供上一學期成績單作為審核依據。
c.未達標者:成績未達90分者,須附導師或學校推薦函說明其潛力,以供審核。
(3) 具備特殊潛能或資優特質:如語文、數理、科技創作、邏輯思考等,並經任課教師或導師具名推薦,說明學生之特質與潛力領域。
二、補助金額與用途
1.補助金額:每人每年補助金額為 新台幣 2 萬元以上、20 萬元以下,由審查小組依個案情形綜合核定。
2.補助用途:支應國中生學習及就學所需費用,包含學雜費、書籍費、文具費、學習設備費、課程費、檢定費、競賽費等。不補助項目:餐費、一般家庭生活費及與學習無直接關聯之支出。
三、申請流程與方式採「全年受理、分批審查」方式辦理:
1.學校篩選與推薦:由新北市國中端篩選推薦學生,學生填寫申請表並備齊資料後交由學校提報。
2.實地訪視:基金會派員親至學校與學生進行實地訪視。
3.專案審查:由基金會審查小組核定補助名單與金額。
4.通知與表揚:行文通知學校並舉辦頒獎儀式頒發獎狀。
5.款項發放:助學金交由學校指定承辦人員(如導師、註冊組)代領代管,再由學生/家長憑學習相關憑證依學校程序請領。
6.應備文件清單:
(1)申請書一份(需簽名蓋章)。
(2)當年度全家人口戶籍謄本一份。
(3)最近一年度全家人口所得資料(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及「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」各一份)。
(4)最近一年度全家人口財產資料(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一份)。
(5)前一學年(或上一學期)成績單一份。
(6)特殊才能或潛力領域佐證資料(獎狀、證書、作品照片或連結等)。
(7)附件一(個資同意書)與附件二(肖像權同意書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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