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-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
一、申請資格:對象為未滿 22 歲之國中學生,且須符合下列四項條件:
1.家庭經濟狀況:因家庭經濟貧困,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。
2.家庭狀況(符合下列之一):
(1)父母一方因故未養育,由單親獨力養育者。
(2)父母因故未養育,由其他親友養育者。
(3)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,需支付龐大醫藥費用者(需檢附醫生證明)。
(4)主要照顧者收入微薄或不穩定,難以維持家計者。
(5)家庭遭逢遽變,頓時失去經濟收入或負擔龐大支出者。
(6)其他狀況導致家庭經濟貧困,無法負擔就學費用者。
3.告知義務:願意且能夠詳實說明已接受政府或其他社福團體之同性質補助者。
4.個人特質: 個性積極、主動、樂觀,且認同基金會「推動社會關懷青年,帶動青年關懷社會」之精神者。
二、助學金金額
1.補助金額:每月 1,500 元。
2.撥款方式與期限:定時履行學生義務(如每月交心得、半年做志工等),可持續補助至國中畢業當年 6 月,每月 28 日撥入學校公庫。
三、申請流程申請時間為 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,需由國中學校統一於基金會網路系統建檔申請:
1.取得系統帳號密碼: 首次申請學校需填寫「學校合作申請書」傳真至基金會,取得系統登入帳號密碼。
2.更新學校資料: 學校登入官網「學校專區」網路系統,進入「助學管理 ➔ 學校資料維護」更新資料。
3.建立學生檔案: 進入「個案資料管理」建立學生檔案,並確認學生歷史申請紀錄。
4.填寫與上傳文件:
(1)建檔填寫:學生申請資料及老師推薦函。
(2)必備文件上傳:學生基本資料表(附照片)、學生自傳、家長/學生自我承諾暨個資同意書、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、全戶戶籍謄本(含詳細記事)。
(3)帳戶資訊:國中學生全校統一使用學校公庫帳戶。
(4)證明文件上傳(若有):低收/中低收入戶證明、清寒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、重大傷病卡或醫師證明等。
5.送出與審核:資料確認後送出申請,由基金會初審及委員複審。
6.結果確認與發放:審核通過後,於次年 1月或 7月開始補助。
1.家庭經濟狀況:因家庭經濟貧困,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。
2.家庭狀況(符合下列之一):
(1)父母一方因故未養育,由單親獨力養育者。
(2)父母因故未養育,由其他親友養育者。
(3)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,需支付龐大醫藥費用者(需檢附醫生證明)。
(4)主要照顧者收入微薄或不穩定,難以維持家計者。
(5)家庭遭逢遽變,頓時失去經濟收入或負擔龐大支出者。
(6)其他狀況導致家庭經濟貧困,無法負擔就學費用者。
3.告知義務:願意且能夠詳實說明已接受政府或其他社福團體之同性質補助者。
4.個人特質: 個性積極、主動、樂觀,且認同基金會「推動社會關懷青年,帶動青年關懷社會」之精神者。
二、助學金金額
1.補助金額:每月 1,500 元。
2.撥款方式與期限:定時履行學生義務(如每月交心得、半年做志工等),可持續補助至國中畢業當年 6 月,每月 28 日撥入學校公庫。
三、申請流程申請時間為 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,需由國中學校統一於基金會網路系統建檔申請:
1.取得系統帳號密碼: 首次申請學校需填寫「學校合作申請書」傳真至基金會,取得系統登入帳號密碼。
2.更新學校資料: 學校登入官網「學校專區」網路系統,進入「助學管理 ➔ 學校資料維護」更新資料。
3.建立學生檔案: 進入「個案資料管理」建立學生檔案,並確認學生歷史申請紀錄。
4.填寫與上傳文件:
(1)建檔填寫:學生申請資料及老師推薦函。
(2)必備文件上傳:學生基本資料表(附照片)、學生自傳、家長/學生自我承諾暨個資同意書、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、全戶戶籍謄本(含詳細記事)。
(3)帳戶資訊:國中學生全校統一使用學校公庫帳戶。
(4)證明文件上傳(若有):低收/中低收入戶證明、清寒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、重大傷病卡或醫師證明等。
5.送出與審核:資料確認後送出申請,由基金會初審及委員複審。
6.結果確認與發放:審核通過後,於次年 1月或 7月開始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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